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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国明3月29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信用监管作为一种新型监管方式,逐步深入政府监管、企业经营和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坚持“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监管效能更加优化。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取代了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监管的公正性、规范化进一步增强。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等发现问题外,对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全部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实现了对经营主体的“无事不扰”。

通过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前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预警,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依托公示系统,公示企业年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海量信息,让对企业的监管从政府一方扩大到全社会,使监管“无处不在”。这些制度措施,既能有效提高监管效能,破解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又能显著增强监管精准度,避免对大多数守法经营主体的干扰。坚持“信用赋能、宽进严管”,监管成效更加突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出台放宽登记准入措施的同时,同步思考和制定对应的信用监管举措,从源头防止放宽准入带来的监管漏洞真空,守住了监管底线。坚持以信用赋能监管,全面实施信息公示、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信用承诺等制度措施,织就了一张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覆盖各行各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之网,既推动解决以往仅通过行政处罚难以解决的“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又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宽进”与“严管”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5年来,全国经营主体数量大幅增长,但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监管风险,表明以信用赋能的各项“严管”措施有力有效,“宽进”与“严管”的正向叠加效应持续显现。坚持“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监管力量更加壮大。市场监管部门在不断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通过持续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强化部门间合作,实行协同监管,增强了监管的合力。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信用修复等制度措施,构建了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最大程度激发了企业自治意识,调动了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市场监管实现从部门单打独斗,到多部门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的转变,进一步壮大了监管力量,违法失信行为的系统治理成效日益显现。

坚持“寓管于服、以服促管”,监管水平更加提高。市场监管部门秉承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监管与服务两手抓,提升信用监管服务发展能力。强化企业信息公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避免“劣币驱逐良币”,进一步构建了良好市场环境。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支持企业自我纠错、重塑信用,进一步营造了守信重信的市场氛围。疫情期间,通过优化年报服务,探索信用培育、信用合规建设、包容审慎监管等信用服务措施,全力助企纾困解难,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获得感。监管与服务并重,让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的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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