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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高质量的社会信用环境,既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保障。当前,河北正在加快打造更有吸引力、更具竞争力、更加富有活力的营商环境,其中社会信用环境是一个重要方面。我们要充分认识建设诚实守信、遵约践诺的信用环境的重要意义,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高效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积极推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共享,与各所辖市和行业信用子平台互联互通,使全省信用信息形成“一张网”,逐渐实现各类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通过完善平台标准、数据标准、接口标准和调取规则,逐步构建与部门应用系统深度融合的一体化信用智能中枢,为政府和市场提供智能分析、风险预警和监测等深层次服务。深化信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依托公共信用平台建设和河北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一方面推进公共信用数据向市、县实现纵向共享,另一方面推动公共信用数据和社会数据横向共享,做到依法依规利用信用信息,最大限度体现信用信息价值。

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强化事前环节监管。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形成监管闭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事前信用核查机制,推动承诺信息和履约情况依法依规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在线核查制度,优化办事流程,使经营主体少跑路;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府采购等领域积极推动使用公共信用评价,拓展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加强事中环节监管。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提升政府治理效能。要在全面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的基础上,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应归尽归。在掌握信用信息和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充分结合。规范事后环节监管。强化信用激励和惩戒,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要依法依规对守信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进行认定和管理,既加强失信治理,规范失信惩戒机制,推进重点领域失信惩戒工作,构建多层次失信追责体系,又大力推进守信激励,创新“信易+”应用场景,构建守信激励机制。要不断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建立健全信息联动处理机制,为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提供便利。

进一步提高政府和城市信用水平

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务诚信建设的导向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政务决策透明度,建立政府决策诚信履约机制,推动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建立健全政府诚信档案并做好信息归集,完善政务诚信评价机制;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尤其是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体现公正公平。加强城市信用水平建设,在医疗卫生信用建设、养老服务信用保障、建设和住房领域信用管理、教育教学信用监管、文旅行业诚信经营等方面持续构建信用场景,使诚信成为城市的亮丽名片。

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强化组织协同、加强部门联动,持续推进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积极推进跨地区信用合作,提升京津冀“信用协同”水平。加强诚信宣传,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重点职业人群和学生群体持续开展诚信教育。积极培树典型,强化正面引导,推动形成崇尚诚信、守诺践信的社会风尚。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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