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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提到,“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从国家的层面,这是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提法。政府部门按照“打铁还须自身硬”的要求,率先垂范,致力于政务诚信的建设,很及时也很应该。
培根说过:“一次政务失信比多次社会失信后果严重得多,因为这些社会失信不过弄脏了水流,而政务失信则把水源污染了。”“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普世价值观。诚,是指诚实诚恳;“信”即信用信任。所谓“内诚于心”,“外信于人”,作为政府亦然。政务之诚,意味着与社会和公民坦诚相见,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之信,意味着政府言必信,行必果。政务诚信既是“执政为民”的要求,也是政府公信力形成的基石。 
以往在面对社会和商业领域所出现的失信之风时,政府常常作为惩戒者的角色存在着。而政府工作报告却恰恰提醒政府部门首先扪心自问作为民众赋予权力的公权机构,是否已经诚信待民,取信于民? 
当前,我国政府的诚信状况从总体上说是好的,但政府诚信缺失的现象的确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这让人们常常觉得政府语言体系所形容的世界与真实世界存在“隔阂”。 
由于中国几千年来的历史文化传统影响,商务活动和一般社会生活中,人们往往习惯于“以史为师”。当今的经济社会,由于是从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走过来的,经济活动与政务活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政府的诚信缺失,必然传递到商业中的尔虞我诈,必然传递到社会中的信任丧失。于是我们把无公害的图标当作包装图画,在无可奈何中变得老到油滑,提醒所有人“不要太天真”。 
发达的市场经济必然是信用经济,真正的和谐社会一定是诚信社会,这也就要求政府必须是一个具有公信力的政府。政务诚信“纯度”应该是最高的,政务诚信的约束性应该是最强的,政务诚信的持续性是有保证的。当然,诚信政府的建设也需要公民的共同努力。来自于公民的积极监督、参政建言也是政务诚信的必要之基。 
政务诚信提醒着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一切的信任首先都来源于坦诚相见与言行合一。 
查实情、讲真话、办实事、践承诺。百姓对政府的信任之城,一定能够由一点一滴的真诚所构筑。我们期待,我们相信并不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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