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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唐山市高度重视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能源保供稳价的工作部署,强化政治站位、协同配合、机制建设,加强对市域内相关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的行业监管、信用监管,协调督促签约市场主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完成履约数据报送,切实为电煤中长期合同发挥稳价保供“压舱石”作用提供坚强信用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站位,精准把握政策要求坚决把落实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煤炭供应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核查内容、安排和要求,充分认识煤炭中长期合同的“压舱石”“稳定器”作用和核查工作对保障煤炭供应安全的重要意义,为组织推动工作提供思想遵循和政策指引。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深入开展调查核查对辖区涉及的供需方企业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逐一压实区行业监管、信用监管责任,监管部门、信用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衔接配合,分工开展企业自查、行业调查、信用核查,并积极配合国家抽查。按照国家发改委工作要求,市发改部门统筹组织辖内各发电供热企业和开滦集团落实电煤中长期合同的补签、换签工作;对港口煤炭企业开展专项调查,了解相关企业煤炭销售和价格情况,提醒督促其合规经营,严格执行已签订的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多次组织相关发电供热企业参加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有关会议,督促企业按要求每月向全国煤炭交易平台报送履约数据。市信用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信用核查要求,根据供需双方协议台账清单,按照核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对涉及的80余家企业、350余份合同协议,逐项、逐个联系对接,传达政策要求,沟通了解履约情况,督促企业增强履约意识,在合同签订数量、合同规范、合同录入等方面落实好工作要求,核查覆盖面100%。

三是强化机制建设,探索履约跟踪监管。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诚信履约监管的通知》要求,建立合同履约跟踪监管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平台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将辖区涉及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全部录入,建立合同信息台账,跟踪记录信用核查和履约信息,并综合利用信用平台归集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用承诺、公共信用评价等信用信息,开展合同履约风险提醒。建立不履约案例归集和反馈机制,信用、发改等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建立联系点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不履约案例,并对可能出现的不履约案例及时开展约谈提醒。截至目前,依托市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已对350余份合同信息全部建立台账记录,定期沟通联系、核查情况,动态跟踪进展,除个别合同因疫情等客观原因临时未达标,经督促整改达标外,其他未发现违约及无故不履约情况,确保了电煤中长期合同按约履行。

下一步,唐山市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密切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联动,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诚信履约监管,严格违约对象认定,严格执行监管措施,发现不履约典型问题及时处置反馈,为电煤供应保障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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