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北省信用网】

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用动态 >> 详情

今年以来,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建设“信用河北”为目标,持续推动各市(含县级市)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努力营造公平诚信的营商环境,打造各市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取得阶段性成效。在近日公布的2022年7月城市信用排名中,河北省相关城市名次大幅跃升,创历史最高水平。4个地级市进入全国前50名,数量居全国第6位,8个地级市进入全国前100名,数量居全国第5位;11个县级市进入全国前50名,数量居全国第3位,19个县级市进入全国前100名,数量居全国第4位。

一、坚持高位推动,统筹部署推进

河北省委、省政府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将社会信用相关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顶层设计上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二、坚持目标导向,加强省市联动

省级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坚持统筹谋划、聚焦关键,主要领导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逐项分解《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2年版)》,深入解读指标要求,引导鼓励各市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采取“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方式督导工作抓细抓实。各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举措,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

省级认真研究各市每月的《信用状况简报》,找出失分点和失分原因,针对信用报告应用、履约践诺信息报送、信用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重点问题发出《关于城市信用建设有关情况的提示》,制定提分举措,作出明确要求。各市瞄准弱项短板,开展专项攻坚,积极整改提升。

四、坚持依法依规,强化法治引领

遵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规范归集共享公开信用信息、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展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行为,确保合法必要、奖惩有据、过惩相当、权责一致,切实保护各类主体权益。对于泛化滥用信用措施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五、坚持政府推动,凝聚共建合力

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与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推进诚信建设 共建信用河北”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政务诚信建设、信用政策宣贯、诚信文化宣传、“信易贷”推广、舆情动态监测等系列工作,形成诚信共建合力。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