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北省信用网】

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用动态 >> 详情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坚持“信用服务围绕企业发展转”,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将信用修复作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出台《新华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谁告知”的原则,通过首次告知和二次告知,提供全流程处罚告知服务和“一站式”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健全帮助市场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

首次告知,即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时,由行政执法部门告知市场主体,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将作为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信用河北”“信用石家庄”三级网站公示。通过首次告知,督促相关市场主体采取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方式,积极争取不罚、从轻或减轻处罚,帮助市场主体提升诚信意识。

二次告知,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华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在首次告知基础上,行政执法部门二次告知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主动帮助已履行处罚决定的企业完善信用修复材料,减轻不良影响,指导市场主体及时重建信用。

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通过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信用服务企业过程中权益保障不到位、引导作用不充分的难点、堵点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信用服务,助力打造宽松、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