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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交通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交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开展重点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落实交通运输信用制度和组织保障,加大诚信教育宣传,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满意率,优化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试点在市级层面建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监管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三年内完成全省“信用交通市”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强化信用制度顶层设计。健全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服务对象信用差异化监管工作机制。
  2.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牵头科室和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与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有效沟通互动机制。
  (二)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
  3.规范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按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全面、及时、准确归集信用信息,确保“三率”达到100%,实现信用数据的全覆盖、全合格、全完整。
  4.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依托“信用交通·安徽”或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交通运输信用动态、政策文件、信用承诺和“双公示”等信息,推进信用监管信息的公开公示。
  (三)融合创新高效的信用监管体系
  5.建立信用承诺制。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和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及时共享至省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将践诺信息作为行业监管的重要依 据。
  6.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市级层面开展年度农村公路工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管理。
  7.推进“信易+”惠民场景应用。聚焦信用惠民便企,制定出台“信易行”、交通“信易贷”、信易+驾培、信易+维修、信易+出租车等制度文件,并联合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公共服务、社会机构等单位开展“信易+”工作,让守信者享受更多便利与优惠。
  8.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工作,每月将惩戒工作推送至省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严格规范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主体名单的认定、公示、发布,并及时反馈惩戒实施结果和典型案例。
  9.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开展行业失信行为的信用修复,鼓励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按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10.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全系统针对超限超载、网约车、出租车违规经营、安全生产等问题,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曝光失信案例,提升治理成效。
  (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11.加强信用宣传和培训。结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宣传报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交通信用建设取得先进经验,全年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或市级政务信息刊物信用宣传稿件各不少于4篇,并加强行业从业人员信用培训等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启动“信用交通市”建设试点工作部署,试点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保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抓好工作落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全面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合,夯实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用承诺,开展重点领域信用评价,积极推进“信易+”场景应用,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工作,落实行业信用监管手段,加
强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6月1日至30日)。省厅将按照部、省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要求,重点指导和支持各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市”建设试点工作,并对“信用交通市”建设试点进行评估,形成其他市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市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挥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指导,定期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工作部署,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试点市交通运输局要健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信用交通市试点建设工作,形成多部门齐参与的强大合力。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
  (三)落实资金保障。试点市交通运输局要安排“信用交通市”试点建设经费预算,保障“信用交通市”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督促指导。省厅加强对试点工作督促指导,鼓励第三方信用机构参与信用交通市建设试点,及时发现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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