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关于发布《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个人:
现将《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予以公布,本规定自2021年10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江苏海事局
2021年9月6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保留证明事项和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目录的公告 2021-10-20
下一篇: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1-10-20
江苏海事局关于发布《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个人:
现将《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予以公布,本规定自2021年10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江苏海事局
2021年9月6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保留证明事项和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目录的公告 2021-10-20
下一篇: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