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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整治环评市场乱象,进一步规范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从业行为、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通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自2021年1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建立诚信档案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进行排查,严厉查处诚信档案造假和环评工程师“挂靠”等违规行为,全面清理不具备技术能力的“空壳”环评单位,着力解决诚信档案中存在的信息不真实等突出问题,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筑牢责任溯源和追究机制的基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环评制度公信力。

针对不具备环评技术能力、诚信档案存在突出问题的环评单位,《通知》明确,将在信用平台提交的单位组织形式、出资人和举办单位、设立材料、住所等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的;实际无环评工程师的;分支机构违规建立诚信档案的;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单位联系方式不真实的等5类行为作为整治重点。

针对“挂靠”环评工程师和诚信档案存在突出问题的环评工程师,将存在“挂靠”行为的;未在信用平台提交参保缴费记录、参保缴费单位和诚信档案中的从业单位不一致等全职情况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人联系方式不真实的等3类行为作为整治重点。

《通知》要求,要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责任追究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失信记分和实施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启动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专项整治期间,对存在从业异常情况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要加大靶向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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