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深化开展创建“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活动的通知
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各专业委员会、设市、县(市、区)工作委员会、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冀发〔2016〕13号)《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和民政部等八部委(民发〔2014〕225号)《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我省企业信用建设,提升企业诚实守信、合同履约水平,河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河北省企业信用研究院研究决定2017年在全省深入开展创建“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现将《关于继续深化开展创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的通知》印发你们。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请依据《河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办法》,抓紧做好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和企业资格审查工作。符合“守合同重信用”条件的会员企业,也可直接向省企业信用促进会提出申报。
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请登录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网站(www.hbqyxy.com)下载《河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办法》、《河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企业立信申报表》。
河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0311-86970188
诚信企业创建部张志号:17733293555
会员服务部张光霞:13722846448
河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 河北省企业信用研究院
二0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二0一七年九月十五日